劳动监察投诉、举报须知
本窗口受理劳动监察相关的投诉、举报。
(一)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,可以在此处投诉。请务必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以便于联系和回复。
(二)也可以在此处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,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。
(三)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诉、举报将不予受理,请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:
1.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;
2.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、仲裁的;
3.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。
(四)已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的,请勿重复多次投诉、举报。
(五)超越受理范围,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,本网站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。